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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

还有谁能听到?

就算听到,也回不过身来了。

这就象是人潮涌动中,就算背后是亲爹在喊,也回不了头。

战场就是绞肉机。

吴争率三百多人反冲锋。

说心里不怕,那是假话。

不仅吴争怕,手下三百多老兵哪个不怕。

怕是一回事,冲不冲是另一回事。

老兵不象新兵,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称。

称得是自己该不该去死,值不值得。

老兵也会溃逃,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该死,或者死了也是白死。

老兵不会逃,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必须死,如果不死,会生不如死。

所以,他们坚定地追随着吴争,去死。

这场战斗并不如预料的可怕。

双方都有优势是劣势。

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打了吴争一个措手不及。

引起了吴争部下的骚乱。

也使得始宁街的所有布置白费。

可吴争也有优势。

首先总的人手,并不处于劣势。

以一千对七百,还占着便宜。

其次,虽然反冲锋的人数不多,落了下风。

但也属出其不意,鞑子显然没有预料到吴争会率军反击。

当然,这不具备本质优势,改变不了战场格局。

但有一点,吴争有着先天优势。

地利!

始宁街道狭窄,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

吴争所部接敌,用不着面对七百人,最多只有三四人,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歪打正着,吴争率部反击,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

其三,最为重要。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向明军发起冲锋,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之前一战,始宁街上乱物纷堆,毛竹、石块、条木、火油罐碎片,那是狼籍一片。

骑兵冲锋?就就是自己找死。

有这三点,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看似惊险,但实际却不然。

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

鞑子不傻,他们迅速作出调整。

调整就是下马。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步兵。

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不,还不及烧火棍。

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还趁手些。

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

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

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

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倒下之后,后面的人才能递进。

这很残酷,但很公平。

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

到了南半街,骤然发动了箭袭。

从上至下,面对着近在咫尺,拥挤成一团的鞑子。

几乎不用瞄准,就箭箭着肉。

鞑子是骑兵,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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