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梭,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十点钟,Monica开始人满为患。一楼成了一片喧闹的海洋,三教九流、南来北往,戴了一天面具的人们脱下伪装,在这里恣意范总欢腾。
面目含羞的服务生走到金主赵懿面前,轻声问道:“赵公子,天字1号享受一项附带项目,现在上还是再等等?”
刘佐一听见“服务”二字,脸色唰一变,浑身汗毛都竖起来。
叶秋正坐在靠近赵懿的位置,他将服务生的话听的一清二楚,接话道:“上,立刻上。”
赵懿点点头,服务生下去后,不一会儿就有人领上来一支乐队。
瞧我看见了什么,居然是一支金属乐队!
叶秋不禁想起在另一个时空,三十年前,现代音乐刚刚开始萌芽。彼时就有这种不起眼的音乐人,完全用爱发电,靠着满腔热爱,人手入不敷出的凄惨生活,艰难地坚持音乐梦想。
他们骑着自行车在夜总会、小剧场走穴串场,活的清贫、痛苦而快乐。
乐队主唱是个看起来有点脏的小伙子,留着一头披肩长发,胡子少说一周没刮的样子。
他穿着皮夹克、皮裤和黑皮鞋,眼睛里有光,典型的早期摇滚乐手装扮。
乐队应该是刚成立不久,彼此之间缺少默契。鼓手独自拖着一堆设备在安装,吉他手见这么多客人盯着自己,下意识躲到角落里,贝斯是个一头脏辫的高个子姑娘,低头不知在想什么。
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们,毕竟在这个时空,本土乐手的稀有性不亚于熊猫。
叶秋对服务生道:“调试设备得一会儿吧,让他们自我介绍一下?”
服务生接到指令便过去和主唱沟通了几句,麦流声躁动了一瞬,主场的声苍凉而清澈:“大家好,我们是流浪人乐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叶秋忍不住以食指揉了揉额头,果然是音乐产业不成型啊,乐手的表演还处在最原始的阶段,基本的互动都没有。也难怪,另一个时空九十年代初的演唱会,连Beyond这种现象级乐队,都是一首歌接一首歌,中间几乎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环节。
好在鼓声一起,重金属的感觉立刻出来了,炸裂!
主唱言简意赅报一下歌名,这是他们的原创歌曲,在Monica已经小有名气。
连续几首歌下来,一个钟头悄然流逝。同学聚会的气氛,也随着时间越来越和谐。大家相互举杯寒暄,失去的情谊和青春,似乎在流年的长河里,都回来了。
叶秋和洛阳都未起身,四目相对的一刻,叶秋心里颤了一下。
心有点疼,以这幅躯体的记忆来说,洛阳是叶秋从小学起就一直喜欢的女孩子。
洛阳只当叶秋和上学的时候一样,只敢偷偷看她一眼,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岂料叶秋轻轻一笑,主动起身走到洛阳面前,温柔道:“想不想听歌?”
洛阳就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一般的词句都不足以形容她的天生丽质。
洛阳楞了一下,旋即笑道:“好啊。”
“我们来唱歌吧”不知谁吆喝一声,同学们都争相附和。
“赵懿,我想听你唱歌。”
“就是,老大,唱首歌吧。”
众人都开始撺掇赵懿唱歌,流浪人乐队很识趣退下VIP的小舞台,将位置腾空,只留下乐器原封不动。
有女同学在议论着朴夏的事情,大家都默认赵懿就是江内网上发歌的朴夏。
流浪人乐队主唱,那个有些孤傲的男人,听说朴夏二字之后,看待这群公子哥的眼神里,居然罕见地充满好奇和敬畏。
毕竟以他的见识,叶秋从另一个时空搬来那几首歌,不亚于这个时代音乐人的当头棒喝。
在所有人的期待中,赵懿也不扭捏,上台演唱了一首朴夏的《思念是一种病》。
这是一首经久不衰的作品,赵懿的还原度不高,但在那种亢奋躁动的环境下,足够调动大家的情绪。
他接着气氛,又唱了一首《流星》,全场陷入狂欢。
《流星》本来就出自老牌摇滚歌手,经典程度无需多言,赵懿演唱《流星》的时候,流浪人主唱就像是个虔诚的小学生,安安静静听他唱完。
他们贝斯手,那个女孩儿,甚至毫不避讳对主唱道:“高歌,我看上那个男人了。”
赵懿大有深意看了一眼叶秋,挑衅的意味非常明显。
——
董胖子凑到叶秋跟前,小声道:“老叶,你不生气吗?”
“我生什么气?”
“那孙子冒充你啊,你瞧他打着你的名号,收了多少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