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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144.荡涤尘埃,肃清寰宇,就要从跟根源上做起

“不错,正是有个缘故。

如今你们呢都在,我就说它一说,好教你们思考明白,神圣中华的真实之辩。

孝经第一说夫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大雅曰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这个孝经是记载孔夫子的言论,孝经里面说,孝道,是人的德行之根本,教化开启培养的由来。

身体、头发和肌肤,从父母处而来,不能毁坏伤害,这就是子女孝道的开始。

理解这个话,应当结合时代的特征,不可曲解甚至有意识歪曲遮掩。

这里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应当结合时代背景做解释才有意义。

剪剪头发,会毁伤身体吗?

显然不会,为什么孝经里面如此重视呢?

这不是剪剪头发这种事情,而是源于刑罚对人的影响。

五刑最早源于有苗氏部落,也有说源于上古时代蚩尤领导的九黎族。

有苗氏亡于夏启后,夏启将有苗氏推行的刖、劓、琢、黥等刑加以损益,形成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并使之成为主要的刑罚体系。这也就是所谓的奴隶制五刑。

五刑是遵循五行相克的思想而产生的,先秦时期的五刑包括:

墨刑,墨刑又称黥(音[qíng])刑、黥面,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劓刑,(劓,音?[yì])劓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被处劓刑的受刑人被割去鼻子。汉文帝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笞刑,秦国的嬴虔因教导太子无方,而被秦商鞅处以此刑。

剕刑,也作腓(剕?fèi 斩趾),即斩削犯人的脚,古代的趾是脚的意思,也称刖(音[yuè])刑。

宫刑,就是割去男子外生殖器,或者锤击女子的子宫导致脱落;让人失去生育能力,也往往失去其他健康,摧毁健康心理。

大辟,秦代的大辟,有:1.斩;2.枭首;3.车裂;4.弃市;5.腰斩;6.体解即支解;7.磔;8.蒺藜等。又据《汉书·刑法志》大辟复有:1.凿颠,凿去顶颠;2.抽胁,抽去肋胁;3.镬烹,在锅里煮死。(3)汉时称废除秦苛酷之刑,然汉初诛戮功臣仍有夷三族之令,不但五刑俱全,而且揃其骨肉于市。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废除以上酷刑后,大辟之刑为腰斩、弃市、枭首、磔。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又改磔为弃市。

后来,大辟也代指一切死刑,但是基本上都是破坏身体的死刑,而不是吊死这种基本不损坏身体的死刑。

先秦五刑是被这样解释的:“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五种刑法,都必然毁伤身体,其中砍头就没有命了,当然不会生育后代,也没法赡养父母。

宫刑断绝生育,不仅没法阿延续香火,而且也让赡养父母的能力大大下降了。宫,又叫淫刑、腐刑、蚕室刑。开始是惩罚那些有淫乱行为人,后来处此刑的人与淫乱无关。宫刑是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东汉时曾经用这种刑罚来作为死罪减等刑。历史上最著名的受过宫刑的人就是司马迁,他留下的《报任安书》就对自己受宫刑的事情有过描述。

劓刑是割掉鼻子,在脸上让人非常明显地看见是受过刑罚的人,而且会很大程度破坏身体的健康,短命,而且肯定就不容易找媳妇,也就很大成都断绝人伦了。

墨,又称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并染上墨,伤好后会留下深色的伤疤。楚汉相争时期与韩信、彭越并称汉初三大名将的英布又名黥布,就是因为其曾受秦律被黥。

劓割掉鼻子的刑罚。重于墨刑,轻于剕刑。起源于夏,周代广泛适用。战国及秦时与其他刑罚结合使用。汉初亦沿用劓刑。汉文帝除肉刑,以笞刑代替劓刑。但直至南北朝时,劓刑尚间或使用。隋以后不见于刑典。

刖,夏称膑,周称刖,秦称斩趾。斩掉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有另一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奴隶制五刑是一种野蛮的、不道德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景公时滥用刖刑,无数人被割去了脚,使临淄城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十分奇怪的现象,鞋子很便宜,都卖不出去,假脚很贵,却买不到,叫做“踊贵履贱”。可见奴隶制五刑的残暴。

为什么对奴隶使用这么严重的刑罚呢?因为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对周王室并无关系。

但是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从汉初的文景帝废除肉刑,以笞、杖代替。虽至汉末肉刑并未真正废除,但传统的五刑制度已开始发生变化,历魏、晋、南北朝,不断有关于废除和恢复肉刑之争,并对原有的五刑屡加更定。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奴隶制五刑制度,终于为以剥夺自由的刑罚为主的封建五刑制度所代替,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最初在隋《开皇律》中作为刑罚体系得以体现,随后由唐朝律疏(《武德律》《永徽律》进一步完善。

在封建五刑中,笞是笞打,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

笞刑在奴隶社会已广泛使用。秦律有“笞十”、“笞五十”的规定。

汉文帝除肉刑时,用笞来代替肉刑。汉景帝时因笞刑过重,减笞五百为三百。后又改三百为两百,最后降为一百。

同时定《棰令》,规定以竹代小荆,削平其节;笞臀部,中途不得更换行刑人。

魏晋时,妇女受笞刑笞背。南北朝时的杖刑,实际上即隋以后的笞刑,且多作为流刑、徒刑的附加刑,其数在200以下,数量不等。

隋改鞭为笞,分为五等,并皆可用铜赎。

唐沿隋制,并规定受刑人腿、臀分受,亦允许自愿背、腿分受者。

宋沿唐制,亦分笞为五等,但允许以笞折臀杖,笞五十者折臀杖十一。辽无笞刑,但有木剑、大棒击背,类似笞刑。金国旧制,轻罪笞以柳条。

杖,用粗荆条拧成,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

起源甚早,《尚书·舜典》就有“鞭作官刑”的记载。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至南北朝梁武帝时把杖刑列入刑书。北魏开始把杖刑与鞭刑、徒刑、流刑、死刑并列,为五刑之一。

北齐、北周沿袭魏制,依杖数分等,并均允许以金赎。隋代废鞭刑,代以杖刑;另立笞刑,以代替原来的杖刑。凡所犯重于五十笞者,则入于杖刑。唐代杖刑同隋。唐律规定,杖皆削去节目;决杖者,背、腿、臀分受。宋沿唐制,亦分五等,并将杖刑作为附加刑。

徒,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唐律疏议》的《名例》篇解释说:“徒者,奴也。”即劳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则加脊杖。

流,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别劳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

唐朝则各加一千里,但劳役时间减少,都是一年。

宋代流刑所流里程和役年与唐代相同,但附加脊杖。元代没有流刑。明代流刑沿宋制,均附加杖,并可用铜赎。清代流刑与明相同。

死即死刑。隋、唐定死刑为斩、绞两等。五代和宋基本仿效隋律,但自五代始有为凌迟。辽代将凌迟定为正式刑名,将死刑定凌迟、斩、绞三等。

综上所述,春秋时期,有金木水火土五刑观点,对人体损害极大,后来封建制度厚则改为诶杖责、流放等对人体毁伤略小,对劳动能力的废除不那么厉害的刑罚。

孔夫子的时代,正式先秦春秋战国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所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原意,应该在此,不能作奸犯科,以致于被律令刑罚之意。

今人肆意歪曲,冠以理学之名(这里暗指朱程理学的意思),各位都是神圣中华的元老,今后势必执掌一方,切不可人云亦云,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才是神圣中华的各位宰执牧者,当有的品格。”

慧娘有意凑趣:

“向时(刚才的意思)今上说,崖山战事面临最后一击,还希望元帅带着玄义军的雄伟傲岸,接收崖山,莫要丢了神圣中华的脸面,所以,还有元帅的节仗在此,不过,只有剃了短发的元帅,才能持此节仗。

元帅此刻可曾明了真义?”

涂熙才听到这里,倒吸一口凉气:“今上虚怀若谷,清节高远,竟然如斯,学生受教了。”

林夕倒也不以为意:

“相来,元帅对让大家楷牙刷牙,也多有疑惑吧。

糟糕的牙齿会影响消化系统和神经甚至中枢神经,对人体的寿命有很大的影响。

牙齿是硬的,而牙龈是软的,两者的间隙和牙齿之间的缝隙内,有眼睛看不见的细菌就是微小的毒虫,繁殖腐败产生的毒素,可以直接进入的到血液中。

所以,爱惜心脏,就应该爱惜牙齿,爱惜牙齿,从刷牙楷牙开始。

而我们所处的世界,其实就已经充满了腐烂,我们想要荡涤尘埃,肃清寰宇,就要从跟根源上做起。”

众人都起身说:“诺!”

正在此时,车里的助手上来说话,车里听完以后大声说:“启禀今上,各位大人,六枚五百斤八重轻粉云爆弹,生产组装完毕!静候指示。”

林夕脸上绽放开安详的笑容:“今日的荣耀,应当归于玄义军,涂元帅,我在鹰嘴岩等候你们的好消息,哦,还有,小心一些,今天只有一号热气球和天蝎子可用了,不要让英雄们,看不到玄义军的军旗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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