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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去赎罪

再次爬上盘龙山,秦汉不是为了采药,更不是来观赏风景,而是来感谢这座看上去悬崖峭壁危险万分的大山的,短短几天就让人生有了如此大的转折,这座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还想着要不要再跳一次。

坐在山顶上那块怪石上,借着朦胧的月光眺望远方,绿色的植被,清澈在清心河尽收眼底……

刺啦……

火柴帽擦在火柴皮上,一股子浓浓的硫磺的味道刺激着胸腔的肺部,刺激着大脑的神经,一根价值七块钱的红塔山经典1956点燃,腮帮子塌陷,一口浓烟顺着嘴角的缝隙渗透出来被鼻孔吸了进去,全身的神经仿佛一下子被烟草里边的尼古丁刺激了一样儿。

“好舒服……”

躺在大石头上,一只手放在后脑勺上拖着脑袋,手指夹着香烟慢吞吞的抽了起来,右腿抬起来搭左腿上,脚上踩着一双人本帆布鞋,脚丫子颠颠哒看上去好不悠闲。

如果这时候在一边儿路过,能看到他这个吊样儿,一定会忍不住对他吐一口口水,或者上前来告诉他,有钱了不能太冲也不能高调,然后在给他讲一个以前村里有个叫黄海的男人,因为买彩票中了七八十万,第二天就买了一辆本田汽车,第三天就被撞死了。

用农村人的话说,这就是被钱冲死的!

天色越来越暗,星斗渐渐消失,最后一刻流星夹着尾巴嗖的一下消失在视线当中,秦汉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已经是第三根红塔山的烟蒂弹射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带着一点点火星向山底下飞去。

砰砰砰!

跪在大山的山顶上,秦汉叩了三个响头,也不知道这几个头是给谁扣的,总之不是他的祖宗,对他而言祖宗就是那么一回事儿,嘴上喊着祖宗是要尊敬的,其实也就是大山上那么一个经历了几百年的小坟包而已,叫他一声祖宗是祖宗,不叫他也就那么回事儿。

这一点秦汉自认做的还算不错,每逢重要节日,他都会买上两包子黄纸给祖宗烧上两张,但也仅限于尊重而已,他从来没祈求过祖宗保佑之类的,这种屁话都是拿来糊弄鬼的,要是祖宗都有用,那后代人还不用死了?

一个已经去世几百年的人,何谈感情?

有时候秦汉也挺佩服那些跑到祖宗坟前哭的稀里哗啦作秀的爷们的……

黑夜渐去,黎明将至,天边再次露出一丝红线,预示着新的一天将要来临。

盘龙山下的一块大石头上,秦汉盘坐在上边儿,英俊的脸颊肃穆红润,一双手放在双膝之上,太玄术在身体内不断运转,看似绵软无力,内在却蕴含着更强的力量,仿佛海水一样生生不息大海无量!

一抹刺目的光线映照在他的脸上,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原本就很明亮的眼睛更加璀璨,仿佛宇宙形成那般耀眼夺目。

整整修炼一个晚上,秦汉能清楚的感觉到太玄术有所变化,体内稀薄的元气凝聚,变的越来越浓郁,而且,身上仿佛也有用不完的力气一样儿,即便昨晚上炼制了一些药品也没觉着怎么累,反倒是轻松了许多。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一些事情,不是太玄术而是百灵草书,里边藏着的东西可谓是博大精深,除了能瞧病之外,还有许多他之前不知道的东西,制造符咒,炼制丹药,还有一些关于风水上的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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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内容,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时间仔细去研究,因为百灵草书实在是过于博大精深,里边的知识不但神秘还很磅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轻易吃的透的。

秦汉停止修炼,抖了抖身上的尘土,起身向家里的方向走了回去,没人时他的步伐极快,四五米宽的山道挡住了去路,只需要轻轻用力就能轻松的跳跃过去。

“一大早晨就不见人影,去哪儿了?”方怡也有早起的习惯,早早的就做熟了饭来找他,结果敲了半天门也没人,趴窗户看一眼屋子里也没人,正准备离开刚好看到秦汉回来。

“昨晚上鸡叫的厉害,我睡不着去山上走走散散风。”秦汉笑着说道。“嫂子,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你比鸡起来的还早……”方怡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秦汉愣了愣,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方怡漂亮的脸蛋瞬间红了,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什么,“饭好了,去吃饭!”

她是一个女人,脸皮薄得很,怎么好意思说昨晚上她来过?

“就算她猜对了吧……”

秦汉怎么好意思揭穿一个女人的秘密?就算知道也不能说出来,大家都装糊涂不是更好,有句话叫难得糊涂,糊涂是坏事儿同样也是好事儿。

方怡显然起的有点太早了,也可能昨晚上和他一样儿失眠,屋子里的被子还没叠起来。进了屋子她第一时间上了火炕将被子叠起来,“秦汉,把炕桌拎过来,我们吃饭,一会我们去镇里。”

说到去镇里,方怡稍稍的顿了顿,眼神中闪过一抹期待,还有些一些落寞,期待的是马上就要替林龙还清债务,落寞的是她不想用秦汉的钱去还债,虽然秦汉这钱来的容易可也是他冒着风险赚来的。

早餐不算丰盛和平时一样儿,一碗米糊粥多出来两颗鸡蛋,吃饭时方怡欲言又止,看上去似乎有话要说,不用猜秦汉也知道这个女人想要说什么,肯定还是同样的话,不过,这也不难理解,换成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没办法坦然的接受别人送来的一百万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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