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货物出,或者夸克穷把南洋的大米运过,在当前环境下并不困难。所谓禁海问题完全可以用「潜规则」解决。
后世常常把明清合起来称这段时期为明清时,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相同点很多。有人就理解为明朝的海禁跟清朝的闭关锁国是一样的。
其,两者有相,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明朝的海禁和清朝的闭关锁,都是以防范敌对势力、巩固统治为主。
明朝初,百废待,国内形势不稳定。对于开国皇帝朱元璋来,强化集权是他的第一要务。
朱元璋实行海,短期目的有防范张士诚、方国珍余部来自海上的侵,以及倭寇、海盗对沿海的骚扰。
换言,就是牺牲社会活力换取秩序稳固。这也是整个明代的海禁正策在正治上最基本的出发点。
老朱长期目的则是想跟元朝学,由朝廷垄断一切海贸利润。
明洪武四年十二,「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十四年十,「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二十三年十,「诏户部严交通外番之禁」;
三十年十,「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大明禁止的只是私人海外贸,官方控制的朝贡贸易不受限制。
朝贡只是好听的说,显得万国对我天朝恭,其实就是国与国之间贸易。
大明朝廷试图以此垄断获取海外商品的渠道。初期还管的,后面慢慢就松弛了。
比如1485,日笨进贡刀3610,而使团另外所带用于贩卖的,则有35000多,几乎是贡物的10倍。
大明对于朝贡国使者私下携带的物,在处理方式上有没收入官、官买给价以及准予私下交易的分别。
人家傻了么会要你的宝钞废,自然都去私下交易了。
再,大明早期对来华朝贡货物免征,那就有空子可钻了。
许多外国商船都声称自己是奉使的贡,比如葡萄呀、荷蓝都冒充过南洋和流求等国的使者。甚至大明本土海商从国外贩货回,也冒称外国贡船。
到底是不是真的贡,那还不是经办官员说的算?
朱元璋对来贡国实施怀柔抚绥正,所谓「西洋诸国素称远,涉海而,难计岁月。其朝贡无论疏,厚往薄来可也」。
「厚往薄来,看上去又是一种「宁与友,不予家奴」。其实早期大明在朝贡贸易中是赚钱,赚的还不,只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才变成了赔本买,当了冤大头。
众所周,海贸能赚大钱。
朝廷虽有严刑酷,沿海民众为求生,自然不乏铤而走险从事对外贸易的大商小贩。
比,福建海商每年聚集「大舶数百,乘风挂,蔽大洋而下」;广东民众也是「多挟峨舸入海与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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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沿海地,大明官员往往接受海商贿,默许他们的出海行为。
后来朝廷一看这也管不住,便因势利,放宽海,顺便正好收收税补贴家用。
于是当时几大市舶司便不再禁止外商来,国内海商也趁机浑水摸鱼。
由此私人海贸在半公开的进,海禁基本废弛。
到了嘉靖皇,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跟文官集团斗,强行申严海禁。关闭了广州市舶司之外的所有港,禁止海民出,销毁违禁大,禁止私自贸易。他将朱元璋那套又搬了出来。
可是海外贸易的巨额利润让人尝到了甜,已经形成的浙闽粤海商集团怎么可能轻易就范?
而且那些西洋商人也不可能放弃大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市场。
所以嘉靖皇帝的措施遭到明里暗里不少的反弹。
嘉靖年,任两广巡抚的林富曾在奏疏中说:「粤中公私诸,多资商,番舶不,则公私皆窘。」
这说,来自市舶司的收,在广东财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于公于,嘉靖皇帝都得罪了不少人。
断人财路有如杀人父母。那人家就要反抗了。
这种铤而走险发展到极,就是海商们走向了联,出现了以王直、徐海、叶宗满等人为首的武装海商集团。
嘉靖年间所谓的「倭寇,大多是这些亦商亦盗的大明人。他们有正经生意时就做生,闲了时就摇身一变当海盗。
走私猖,大小海船隔三岔五而,皆满载海外货物。因为无法立即销,辄赊沿海商家。久,女干商相,拖欠货款不啻千,被海商逼急,则投身贵官家以避祸。海商久候不,狗急跳,时有劫掠发生。
贵官家辄出危言胁迫地方官,发兵伐之。海商大,盘踞岛,勾结海上生计困迫的亡命之,时时劫掠沿海诸郡。
至有衣冠失职书,颇为向,于是王直、徐海、陈东、叶麻之,皆我华,却金冠龙,称王海岛……
当时又正遇到日奔处于战国时,那边在国内混不下去的鬼,按照二百年来的传,纷纷跑到大明来当海盗。
于是便如滚雪球一,许多因禁海而生计艰难大明海,因禁海而破产回不了国的西洋南洋商,纷纷加入海盗队,成为声势浩大的「倭寇」——其总规模已经达到了上千艘船、七八万人之多。
事实,十之七八的倭寇都是「假倭,除了一部分原来便是海盗,大部分是无法经商的海商和依附海商的流民。
而且倭寇都是打工,大明人才是老板。
你不准贸,我便走,完了还要公开抢,抢了便,你又能奈我何?
有本事来打我啊?你又打不过。
边事失,国势衰,权女干掣,赂贿公,终于酿成了这场「倭寇乱江南」的严重边患。同时也撕破了大明这个外强中干的虎皮。被人家几十个海盗打到了南京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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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禁与「倭患」的关,当时之人如王世懋说:「商货之不通,海寇之所以不息也……货贩无,终岁海中为,何能已也?」
只要海禁还,人们不能自由贸,海寇就会一直存,不会休止。
嘉靖嗝屁之,他儿子朱载坖上台。
穆宗隆庆皇帝即位后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市禁则商转而为寇,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废除海,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史称「隆庆开关」。
此后大明虽然对海外私人贸易仍然有诸多限,但毕竟朝廷正式承认了私人贸易的合法,使得海贸得以迅速发展。
而那时又正值欧洲新大陆的发,西葡两国将从美洲获得白银大多用来购买中国的丝绸陶瓷茶叶等奢侈品。
从隆庆开关到明,全世界的白银约有三分之二通过各种贸易渠道流入中,极大促进了明朝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从明初对朝贡船只的不征,到成化、弘治年间的部分抽,以至嘉靖、万历时期对于广东、福建沿海商船的百分之十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大明在海洋政策上的缓慢变化。
因,在明朝中后,所谓的海禁政策在很多地方名存实亡。
万历年间沈德符说:「我朝书生,不知军国大,动云禁绝通,以杜寇患。不知闽、广大,正利官府之,为私占之地……」
晚明时,朝廷的海禁政策有过多次变,时禁时,但随着海禁的弊端和开海的好处日益显,打开国门可谓大势所趋。
天启、崇祯年间明代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