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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挟天子以令诸侯

道路边的乡亭挂满了白幡,门口拴马的柱子上捆着一具具尸体。

城池变为废墟,庄园残破到只留下一扇木窗。

为什么会这样呢?

曹操的军队屠杀了淮河以北。

第二段四句的意思是:乘坐马车看向南方,大山像是得了病一样苍黄。

等到过泗水的时候,见到无数百姓尸体在河里飘荡。

遗骨铺成了道路,血肉做成了泥浆。

为什么会这样呢?

曹军士兵残害了百姓,把他们驱赶进河里杀死。

第三段四句的意思是:乱世末年到来了,沿途的盗匪像豺狼一样多。

野外荆棘丛生,路边有儿童夭折。

到处都能看到狐狸和兔子的巢穴,野草长得比人还高。

想起了雍门子周与孟尝君说的话,古时候与今天发生的事情何其相似,让我十分忧伤。

诗句写成之后,在荆州士林完全没有造成什么震撼。

虽然也有人对曹操的暴行表示愤怒,但还是那句话,诗歌在汉末并不是什么主流文学。

诗人也不像唐代那样,写得一手好诗,就能走遍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人请你吃饭。

所以世人顶多是觉得这首诗写得好,至于好在哪里,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唯独王粲很喜欢。

因为他是个懂诗的人,自然能看出这首诗当中蕴含的深意。

这首诗与他的那首《西京乱无象》立意很相似,同样是写悲剧,同样是愤慨于诸侯乱世。

比如他写的董卓,沈晨写的曹操;他写的妇人弃子,沈晨写的泗水飘尸;他写下泉人,沈晨写雍门泣。

按照后世语文课代表的总结就是:“诗人在这首诗中描绘了一幄悲惨的地狱绘图,表现了汉末战乱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王朝社会的黑暗与古代军阀战争给百姓造成的伤害。”

于是沈晨那忧国忧民的诗人形象跃然于纸上,估计再过个一两千年,又是后世中小学生们必须背诵并且默写全文的一首诗。

反正对于那些中小学生们来说,军阀战争给百姓造成了多大伤害他们不知道。

沈晨写的诗,倒是给了他们造成了成吨的心理阴影。

而对于王粲来说,这首诗的出现自然是让他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再加上本身常与沈晨在一起交流诗句,偶尔沈晨也会帮他修改,更加让他觉得舒服。

事实上王粲的年龄其实不大,今年才十九岁,沈晨则是十一岁。

虽然两个人相差了八岁,可当年蔡邕在长安时与他为友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因此王粲也已经把沈晨当成了非常好的朋友,愿意帮他宣扬名气。

到了七月份,王粲又带着沈晨四处访友,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才名镇压荆楚,又是三公之后,荆州士人自然也要给面子。

因而到处拜访世家大族,如黄家、习家、马家、杨家、项家等都去过,一时间沈晨的名气也是渐渐攀升。

而在这个时候,天下大势也已经开始发生了改变。

譬如今年五月,张绣深感于身边没有什么有才智的人帮他,听说贾诩在段煨军中过得不好,于是立即派人前往关中,把贾诩接到了南阳。

到了六月份,袁术派纪灵领兵三万再攻徐州,当时刘备已经被吕布击败,屯兵于小沛,纪灵来犯,吕布辕门射戟,帮刘备解围。

七月入秋的时候,孙策攻占会稽,大败王朗之后,又开始进攻当地豪强势力严白虎,把严白虎赶走,自此彻底占据江东。

八月初,刘协在杨奉、韩暹的护送下兜兜转转终于回到了洛阳,刘表年初就派人去洛阳修缮了宫室,又供奉了粮草,使得刘协总算是能够喘口气。

但他很快又犯了一件大错,那就是派董承密诏曹操来洛阳勤王。

其实严格来说,也不算大错。

因为护送的韩暹自觉地救驾有功,于是居功自傲、扰乱朝政,令刘协深感不安,这才想让外部势力介入来平衡政局。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曹操是一只猛虎,与之相比韩暹不过是条哈士奇,根本不是曹操的对手。

当时荀彧也正在劝曹操应该“奉天子以讨不臣”,董承的密诏如同雪中送炭,他立即带兵赶赴洛阳,向刘协奏明韩暹张杨的罪状,韩暹逃奔杨奉,自此洛阳军权就控制在曹操手里。

刘协就让曹操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假节钺,一下子就成为了大汉最高权臣。

紧接着他杀掉了反对他执政的侍中台崇、尚书冯硕等人,彻底掌控了朝政。

然后在八月底,曹操以洛阳破败为由,正式向刘协请求迁都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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