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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三章 看图破案(求月票)

有了照片怎么找到人?</p>

国内就已经很简单了,警务通一扫照片,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码就跳出来了,最近入住的酒店等地点也能看到,愿意翻两页的话,得到的信息还更多。</p>

可以说,在刑事案件面前,普通人基本是裸奔状态,若是再上技侦手段的话,警察对一个人的行程将比其本人知道的都多。</p>

大马虽然没有这样的条件,但副警长将照片传回警队,技术人员通过电脑连接服务器,再跟数据库做检索比对,通常也能找到人。</p>

副警长卡玛鲁丁按捺住心里的激动,蹲到角落里开始狂打电话。</p>

江远等人默默食榴莲。</p>

找不到尸源的案子,确定了尸源的话,通常就有很大的几率侦破案件。这听起来像是一种玄学,实际上跟凶手的努力方向有关系。</p>

除了自然和偶然性的情况之外,尸体的变化基本都跟凶手的操作有关。而一切动作都是需要消耗体能、力量、时间等要素的,并且很可能是冒着风险的。</p>

就比如“远抛近埋”这个词,很能体现凶手的选择。有熟悉的环境或者方便的交通工具的就会选择抛尸,而埋尸的地点往往距离凶手不太远。</p>

为什么不又抛又埋呢?是凶手不喜欢吗?是因为抛尸或者埋尸都很累,又抛又埋的不是没有,常见的都是多人作案,或者让受害人自己挖坑的,全部都由凶手自己干,比普通的八小时重体力劳动强度还高,一般的凶手没有这个条件。</p>

相应的,多人作案也不爱搞分尸那一套,脏兮兮的容易留下痕迹不说,搬运起来还没有整尸搬运的方便。而单人运尸的,许多都是被迫分尸的,因为搬不动。</p>

总而言之,凶手对尸体的额外处置总是有原因的。刚刚杀人的12小时乃至于24小时,对凶手来说,也是处置尸体的黄金时间,浪费越多越容易被抓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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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的尸体被打的面目全非,完全无法辨认,这是凶手一拳一脚打出来的,从一个残酷的角度来说,这也是凶手的投入,他为什么要将体能、力量和时间等要素分配到这部分——受害者的身体同样遭受了多处创伤,死因则是肋骨骨折后造成的死亡。</p>

这方面可以参考拳击赛、黑拳赛和霸凌现场。大部分的拳击手需要三个回合以上,才有面部肿胀和眉骨撕裂等一看就伤的很重的情况出现,而这个级别,其实也称不上面目全非。</p>

所以,本案的尸体被打得无法辨认,大概率是凶手有意为之,且是一种掩饰。</p>

有很大的概率,就是因为辨认出了尸体的身份,很容易导致凶手的身份暴露。</p>

三种榴莲,连吃三块,江远就被腻翻了。</p>

“最便宜的榴莲畅吃只要9马币,大约十几元人民币,不过大部分在夜市。”钟仁龙是华人,也接触过不少国内过来的人,第一时间就说出了令人心动的信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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