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盗!”罗宾汉更正道,把第二瓶酒一饮而尽,“老子劫富济贫,惩治贵族,是名头最响亮的游侠。”
“也是被八十三个王国同时通缉的游侠,呱。”老蟾精补充说。
高斯问:“要多少?”
罗宾汉搓搓手指:“先来一百万金币吧。最近风声紧,我的兄弟们都被赏金猎人盯上了,被迫困在山区,没法进城。”
高斯让银古管家去准备金币,盯着罗宾汉看了一阵,看得他不自在地低下头。“你的兄弟太多了,你有多少时间去分辨真伪?”高斯缓缓说道。
罗宾汉咕哝了几句,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反正白朗宁是这么跟我说的。”
高斯的脸色立刻变了:“你搭上了白朗宁?”
罗宾汉洋洋得意:“没想到吧?这家伙很有趣,和我在酒吧里一见如故……”他瞥见高斯越来越阴沉的神情,识趣地闭嘴。
“你到底有多蠢,和白朗宁做兄弟?”高斯厉声道,顺手抓起一瓶酒,狠狠砸向罗宾汉。
“砰!”酒瓶在罗宾汉的额头炸开,汁液洒了他一脸。这个令贵族闻风丧胆的游侠变成了乖宝宝,缩手缩脚,一声不吭。
高斯怒气未消:“你知道白朗宁的处境吗?这个人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是坐在火山口上,随时会被喷发的岩浆烧死!他今天一个发明,明天一个创新,挣金币比喝水还容易,谁不想把他连皮带肉吞下去?大议会、武骑士联盟、炼金学会……所有的大势力都在等,等别人先动手。但谁也没那么蠢,所以白朗宁暂时还活得光鲜亮丽。”
他冷冷地盯着罗宾汉:“你有几条命,可以交这样的兄弟?至少我交不起,眼镜蛇家族交不起。”
罗宾汉抬起头,恍然道:“难怪白朗宁总显得那么——孤独。他是被那些肮脏的大势力表面逢迎,暗中孤立的吗?”
高斯叹了口气,掏出手帕,擦去罗宾汉额头的酒水:“我们这样的人,兄弟本来就不多。死一个,就少一个,难道你要逼着我,有一天去和大议会拼命?”
“不!”罗宾汉愧疚地抱住头。十年前,他被兄弟出卖,关进大牢待斩。高斯单枪匹马,杀入重围,救了他的命。从那以后,高斯是游侠心目中永远敬畏的兄长。
“听我的话,断绝和白朗宁的一切关系,立刻!”高斯接过银古递来的钱箱,声色俱厉地瞪着罗宾汉,“能做到吗?回答我!”
罗宾汉站起身,毅然点点头。高斯用力拥抱了他一下,彼此亲吻面颊,拍肩告别。
“真是个不省心的混蛋。”高斯重整衣冠,银古收拾屋子。
“可你还是喜欢这个混蛋,比亲兄弟还喜欢。哪怕他每次借钱从来不还。”老蟾精吹掉手心上的一根胡须,“呱!他就像萤火虫,不是吗?黑暗中的人需要那么一点光亮。”
前前后后,高斯接待了数十位访客。凌晨六点,最后一位客人走进钟楼。
他打扮得像个标准的贵族,面色苍白,蓝眼金发,一进门就死死盯着高斯,一言不发。
高斯身后的一片阴影倏然飘出,抓向对方。
“不用。”高斯摆摆手,冲贵族威严地笑了笑,“是囡囡来了。”
那片阴影瞬间缩了回去。
贵族露出笑容,眼角渗出一滴鲜血,飘散成一片人形血雾,缓缓蠕动殷红的触手。
“呱,是囡囡这个怪物!”老蟾精噤若寒蝉。这是怪类中最诡异的血影怪,不但智商极高,而且能力可怖。无论什么生物,只要擦破一点皮,血影怪就能借助血液附身其上,像傀儡般操控对方。除非对方开辟出精神海,凝聚灵种,否则难以幸免。
年轻时众人结队探险,撞见这只刚出生的血影怪。旁人要将其斩杀,唯独高斯力排众议,收养了它。成年后,高斯亲自把囡囡送回荒野。
“囡囡,我需要你帮我做点事。”高斯开门见山地说。
血影怪点点头,亲热地用触手搂住高斯。
“我要你去我的家族,查一查六位元老的动向。”高斯道,“特别是老三。他最近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都要查得一清二楚。”
血影又点点头,高斯轻柔地抚摸着它。过了许久,囡囡才重新融入贵族体内,依依不舍地离开。
“呱!”囡囡一走,老蟾精的八卦之火立即熊熊燃烧,急不可耐地问道,“你怀疑六个元老有问题?”
高斯沉吟道:“我曾经为高登挑选了毒牙。”
老蟾精不解地道:“呱!那颗毒牙不是去血狱会卧底了吗?”
高斯语含深意地说:“是啊,我选定毒牙没多久,他就被元老们派出去执行九死一生的任务。”
老蟾精迟疑地说:“这只是凑巧吧?呱!”
高斯淡然道:“老瓜,如果我相信世上有巧合这种事,我早就躺在棺材里了。一个瘫痪的继承人,你以为家族没人敢打高登的主意?若是高登一直瘫痪下去,我会把六个元老全部清洗,省得麻烦。”
这时,银古敲门进来,神情犹豫不决:“唐,刚来了一位未经预约的新客人,闹着求着要见你。也不知他是从哪里打听到您的名字。”
通常,未经预约的客人意味着身份普通,不值一谈。但银古特意汇报,必有原因。高斯蹙眉问道:“这个人什么身份?”
“水瓶域的橡树商会会长,史柏文。”银古解释道,“他说他的女儿史翠珊被血狱会绑架,橡树商会也被血狱会把持,所以向您求教。”
“血狱会?”高斯微微一愕,嘴角露出一丝深沉的笑意。“请他进来,橡树商会需要我的友谊。”
此时,遥远的沙穴族遗迹中,高登开始了新的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