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费力的带着两个受伤的同伴离开了,只留下一片狼藉的古堡。
当约翰第一次听到洛忆用出了“狼藉”这个词的时候,他认真的辩解道:“狼的窝真的不乱。”
洛忆:“……”
然后约翰就被玛丽揍了一顿,“先祖说狼窝乱那狼窝就是乱。”
约翰梗着脖子,“我不服。”
“不服憋着。”
约翰:“……”
见到两人拌嘴,洛忆识趣的没有打扰,而是向莱茵小声问道:“狼人平时吃什么?”
“生肉。”
“那他会觉得人肉更好吃吗?”
莱茵摇了摇头, “约翰曾经说过,人肉是酸的,还是野兽的肉比较好吃,紧实、有嚼劲儿。”
“感情他还真吃过……”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莱茵一副缅怀的语气,让洛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这群吸血鬼或是狼人寿命都十分悠久, 不过只有在灵气复苏的时候才会苏醒。
按照实际年龄来算,这群人可能比他的曾祖奶奶年龄还大。
十三个人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将古堡收拾干净, 连带着空气都清新了许多,事实证明古堡内腐朽的气味儿不单单和阴暗潮湿有关。
第二天临近中午,洛忆才起床,然后带着一群吸血鬼再次开着献血车去了市中心,开始收集血液。
不用花钱,还能解决吸血鬼的伙食问题,简直完美,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怕有谁忍不住趴上去吸血。
不过洛忆身为“先祖”的威严还在,虽然他并不是,但这群吸血鬼恐怕连自己都骗到了,如今已经忘记了当初只是为了抱大腿才认的洛忆当先祖。
约翰突然跑上了车,语气有些慌乱,“怎么办?有警察往这边走来了。”
洛忆睁开眼睛,“咋地,你干啥坏事了?”
“没有……”
“那你怕啥?”
“对哦,
他们又不知道我是狼人。”
洛忆:“……”
片刻后,两名警察走上车, 环视一周, 问道:“你们的资格证呢?”
洛忆:“……”
两分钟后,献血车上丢下来两名昏迷的警察,而后车辆疾驰而去。
车上,洛忆叹息一声,“看来以后得换个地方采血了。”
……
洛忆跟着吸血鬼一起采血,一直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之后洛忆便彻底放下心来,任由它们自己去采血。
他留在古堡中,躺在躺椅上玩玩手机,身后一双柔嫩的小手在给他按摩着肩膀,让他躺久了也不会有丝毫不舒服。
“莱茵,你技术越来越好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