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有什么想法呢?”
“我感觉,雷霆劈在大地上残留下的火焰,很有用。”
小娃娃吸着一根手指头道:“那些猛兽很害怕雷霆,如果我们能掌握雷电所留下的火焰,是不是也能保护我的部落了……”
很快,这个念头在小娃娃心中扎根,并且在林天的指点和引导下发觉雷电的作用十分之大,天天跟在林天屁股后面混。
但小娃娃知道雷电除了飞在天上一些恐怖的天神和一些族长能够拥有以外,绝大多数普通族人是根本无法使用的,故而退而求次选择了火焰。
每当天空乌云密布降雨要打雷的时候,别人都是连忙跑去躲雨,只有他望雷电劈下的地方跑去,每当看到一些巨树、木苁被劈的生出火花化作通红火焰的时候,就会喜不自禁的跑过去拿起燃烧着火焰的树枝。
哪怕这火焰很快熄灭,化作黑碳色的无用物件,却也能让小娃娃开心很长一段时间。
时间悄然流逝,转眼过去七十年,小娃娃也从当初的孩童化作了一个魁梧健硕的壮年,比起以前成熟了许多,成为了部落族长,也知道身边一直陪伴他成长的年轻人很神秘,至少他从未见过对方的容颜有过任何变化。
这些年来,小娃娃因为多次追逐雷电寻觅火焰,给族人们带来了宝贵的财富——火种。
火焰的妙处很多,可以驱赶猛兽,驱除寒冷,驱散黑暗,带给人们无限的温暖和光明,甚至烤过的东西十分美妙可口,让族人在莽荒大地中生存的希望越来越大,繁衍和人口大大提升,因此小娃娃成为了部落的首领,甚至越来越多的人族前来投靠,享受着火焰所带来的好处。
在别人面前小娃娃威严霸道,说一不二,可在林天面前小娃娃却恢复了以往的憨厚神色,叹气道:“老师,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好。”
“火焰所带来的的便利很大,让族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可火焰使用率实在是太低了,我们必须寻出一些族人来拾柴火维持火焰永远不熄灭,这些人就不事生产了,很多部落前来我们这些借用火种,可是还没到半路火种就熄灭了,又或者没能维持火种的燃烧,您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你觉得应该如何呢?”
林天淡然一笑,并没有直接告诉小娃娃答案,而是引诱着对方去思考。
“我认为,我们人族若是能直接掌控火焰就好了,哪怕是一个几岁娃娃亦能燃烧出火焰,让每个族人方便简易携带,再也不需要从我在这里借用火种,也不用让其他部落的族人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又因为火种熄灭而失望了……”
小娃娃说了很多设想,令人希翼憧憬,就连他自己也被这一幕远大前景所震撼。
突然间一阵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哪你为何,不自己创造一份属于人族自身能够创造的火焰呢?”
轰!
小娃娃脑袋一轰,如同发现了新世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