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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雪狼军魂

若非有十年内必须破碎虚空的生存压力,林北风会选择当一名纨绔子弟,每天遛遛狗、逗逗鹰、调戏调戏隔壁家的小娘子。

抓瓜的老农会迟到,不会缺席。

“好一群偷瓜的生瓜蛋子,刘老头我今天要替你们长辈,好好的教训你们一顿,让你们明白做人不能不劳而获。”

刘根一瘸一拐丝毫不影响他百战老兵的气势,手中的锄头挥舞地虎虎生威。

熟悉的配方,再来一次。

林北风会心一笑:“上一次我们在瓜田中放了银两,这一次一两不放,刘老头要亏钱了。”

知道这个瓜田属于刘根,林北风不会再让红蝶放银两在田中,对于刘根这等老兵而言,世子吃瓜要问他购买,是对他的羞辱。

“我老刘头,难道连请世子吃瓜的资格都没了吗?”

上一次刘根把买瓜的银两还给林北风时义愤填膺:“世子若是执意给钱,那是在羞辱老刘头我,见我瘸了一条腿,想要施舍于我。我老刘头今日即便是把整片瓜田中的北瓜砸烂,也不会接受要世子一两银子。”

铁骨铮铮刘根,他不是自尊心太强不收银两,只是想要单纯的请林北风吃瓜。

气冲冲过来的刘根,看到正在微笑的林北风,手中的锄头立马放下。

“哎,当年比鹰还要犀利的眼睛,如今老了。”

林福在一旁惋惜。

刘根以前可是鹰字营最出色的老兵,鹰字营的斥候观察最为敏锐,双目如鹰眼,即使是隔着北荒的风雪,依然能够看清数百米外的事物。

如今,刘根竟然看不清几十米远的林北风一行人,不免令人感叹,这位老兵是真的老了。

在一旁站着的林鹰,知晓刘根的身份,对这位当年曾在北荒大战中立过大功的老兵肃然起敬。

林鹰身上的军服,让刘根身子一震。

这是鹰字营的军服,他一生不会忘记。

林鹰是雪狼军的斥候之王,雪狼军的所有斥候归他统御,他身上的军服不仅仅代表了鹰字营,更代表了鹰字营的统帅。

鹰字营一般不会穿铠甲,只会着最轻便的军服,这是为了提高斥候的行动能力,方便侦查。

正是因为如此,雪狼军中的斥候伤亡率才会排在全军第一,每一场战斗的胜负,都有斥候的一份功劳,鹰字营的斥候在雪狼军中地位极高,被大家所敬佩。

刘根老兵上线,冲林鹰行鹰字营的军礼:“雪狼军鹰字营老兵刘根见过统帅。”

现在他已经退出雪狼军,面对林鹰不需要单膝跪地,上一次面对林福单膝跪地,那是因为林福是他曾经的营正,是他对林福的尊敬。

林鹰不同,虽然林鹰军衔高,但是不是刘根的统帅,向他行礼只不过是一名老兵最真挚的条件反射。

毕竟。

一天雪狼军,一生雪狼军,终生雪狼魂。

魂不灭,人不死,雪狼永存。

林鹰回礼:“老兵,请归营。”

刘根掷地有声:“若有战,必归营。”

天北平安了几十年,是他們这些老兵打下来的太平日子。如果再起战事,虽然这些老兵已经退出雪狼军,但是他们会义无反顾再次拿起武器上战场,与敌人战斗,以命守护家园。

林鹰满意点头,现在他明白,为何世子会特意来这里偷瓜,只是为了见一见这位老兵。

天北正是因为有如此多像刘根这样的老兵,才能真正做到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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