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松字柱之,这个字便是林集给他起的,寓意是他为鹿家长子,需要为鹿家撑起一片天。
哪怕鹿梧位高权重,鹿松也要先给林集见礼。
林集双手抓着鹿松的两只胳膊,上上下下仔细打量鹿松一番。
鹿松穿着商人常见的团花绸缎袍服,身形挺拔,眉目间依稀可以看出几分鹿金河的模样,只是要比鹿金河帅气些,眼角眉梢神情沉静安稳,就算被林集这样抓住胳膊上下打量,也没有半分窘迫的表情。
“好好好,果然是历练出来了,鹿兄当真是好福气,子女英杰辈出!”
“林叔过奖了,柱之在外七年,一事无成,如何敢称英杰?”林松连忙说道。
如果从商人角度,林松其实干得不错,没有贵族背景,也不靠家名,硬是在楚国埕都立足,并开拓出一条稳定的商路,若是经营下来,日进斗金不成问题。
不过这一切,在鹿梧于南河府扯旗之后便烟消云散了。
当然,事有轻重,区区一条商路,如何比得上封伯开国?
“什么叫一事无成?你可是鹿家长子,能历炼出来就是最大的成就!”林集羊怒道。
“鹿梧见过大哥。”鹿梧上前一步,抱拳行礼。
鹿梧还没有字,只能用自己名字——以鹿梧如今成就,除了至亲长辈,有资格给他授字的人已经不多了。
望着眼前这位比自己高出半头、宽出一臂,顾盼之间,豪雄之气自然流露的五弟,鹿松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鹿松十八岁离家创业的时候,鹿梧才九岁不到,却已经颇显出几分纨绔风采。
而且人家纨绔,是花天酒地欺男霸女,这位五弟的纨绔却突出一个懒字。
一天十二个时辰,他要睡七个时辰以上,请来名医看过,身体一切正常。
这还不算,这位五弟还不喜欢男子伺候,从小就坚持要用丫鬟,一个还嫌太少。
学什么,什么不行,还瞧不上老师的学问,文的武的,老师被气走了八九个,最后还是娘亲一力坚持,说鹿家家财无算,就算白养个闲人到死,又能如何?
那时候,自己和二弟是很羡慕五弟的。
直到自己出来创业,独当一面,手掌权势的时候,午夜梦回想起家人,才会觉得这样养猪一样的生活,对一名男儿来说,其实也不是那么幸福。
自己也曾想过,等局面完全稳定下来,自己回到家中,一定要摆出大哥的架子,督促五弟上进。
可任自己怎么想,也绝想不到,当年那个懒到平日最大运动量就是在家中池塘钓鱼的弟弟,如今竟然虎踞一方,成了楚国心腹大患!
鹿松也不是当年那个青葱少年,如何不知道从楚国这等中原大强国身上硬咬下一块肉,其中过程包含着何等腥风血雨?
至于五弟在吴国扭转乾坤,帮助当今吴王登上王座,这种原本惊世骇俗的功业,在如今五弟割据了楚国三府之地的事实面前,倒显得不值大惊小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