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不服的人正是那个说三年不碰女人的李盛。
“郑天一的字,我们大家伙都见过,那字写得还不如一个孩童话!”
李盛话音刚落,他身边的人纷纷附合。
“李盛说得是事实,我都看到了,郑天一的字,确实写得还不一个孩童。”
“我也看到了,那字确实太丑。”
“我也看到。”
“公主!”身边人的附合,让李盛信心倍增,“试问,一个连字写得都不如孩童的人,怎么会写出好诗文,而且主题还是您临时出的。”
临时出的,不可能提前准备。
“公主!会不会是稿子弄混了?”
李盛此言一出,有很多人一副醍醐灌顶的表情。
之前他们怎么没想到呢。
这个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是很大可能。
如果不是慕容芷嫣把稿子弄混了,他们实在想不出是什么原因,郑天一会夺得头魁。
斗笠微微晃动,慕容芷嫣婉转柔媚的声音从斗笠下发出,“所以,公子的理由,是我把稿子弄混了?”
“公主!”李盛马上回道,“也不一定是公主您弄混,那天稿子那么多,也有可能是收稿的人弄混了。”
“不可能!”永平候府的管家,立即道,“你们的稿子上都有名字,怎么可能搞错。”
稿子弄混了,那么大的罪,管家可担不起。
“谁知道呢。”李盛有些阴阳怪气地道,“毕竟三天才公布,这三天里,谁敢保证不会出什么意外。”
“郑天一就是一个用下作手段的小人,谁知道他私下有没有你好处,让你偷偷改名字,”
“李公子!”管家阴沉着脸,“饭可以乱吃,可是话不可乱说。”
李盛不理管家,他转向慕容芷嫣,“公主,郑天一就是一个用下作手段的小人,据我所知,他原本是蓝县靠山村的一个村民,大字不识一个,后来通过下、药那种下作手段,娶了林家小姐。”
“是吗?”
慕容芷嫣微微侧头,透过白纱看向身边的郑天一。
如果郑天一真是这样的人,对于慕容芷嫣来说,并不是坏事。
因为如果郑天一真是这样的男人,那她拿下他,就容易多了。
没有缺点,或者缺点不明显的人,才最难攻克。
郑天一还没有表态,底下就有人议论。
“我觉得应该是真的,郑天一在平县时不是救了吞鹤顶红的人吗?他既然能救服毒的人,想必肯定也会用毒。”
“我也那么认为。”
郑天一在平县救人的行为,此时却成了佐证他是一个卑鄙之人的证据。
“公主,我可以作证!”人群中突然走出一个人,“我姐姐就是已故意的蓝县县令夫人,在大灾前,她回江都,跟我娘提到过此事。”
此人一出来,李盛觉得自己已经胜券在握了,他把声音拔得高高的,“公主,你都听到了吧,郑天一就是一个人品败坏的小人。”
“公主,您别被他骗了,一个原本大字不识一字的平民,根本不可能写得出好诗文的。”
“先生,你真是那样的人吗?”慕容芷嫣再一次问郑天一。
郑天一淡淡一笑,反问慕容芷嫣,“公主,你觉得的呢?”
慕容芷嫣不说话,站在一会儿,便把手抬手,朝某个方向轻轻一挥。
慕容芷嫣的随身宫娥,手捧着一个大卷轴走上永平候府里的戏台。
宫娥走至戏台台沿,她双手把卷轴高高举起,然后手一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