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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既来之则安之

只是,如今左额头上的伤却是有些恐怖了,青青紫紫肿起来一个大包,中间还有一个小指甲盖那么大血疤。

王苗苗有些发愁,原书中这个疤痕没能好,留下了一个比较深的痕迹。自此王苗苗恨透了王招娣,之后更是想方设法找她麻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她不会找王招娣麻烦,但疤痕还是得想办法去了才好。

用断齿的木梳就着原来的发型重新梳了头,左右两个小个小辫子垂在胸前。刘海用黑色夹子全部夹到了头顶,免得头发垂在伤口上,加重伤口的感染。

八仙桌上,中间摆放着一盆菜粥,一碟子咸菜。早饭实在有些简陋了,但在这个年代估计还是比较好的了。

其实历史上的七十年代初,乡村应该还是在吃大锅饭,原书作者为了体现王招娣在家受尽委屈,着重写了家里的吃喝。家里有好吃的,比如鸡蛋,肉,白面等,从来没有她的份,她只能喝涝粥配菜窝窝头。

感谢原书作者,不然让她去跟人抢大锅饭,心下一颤,场面有些难以想象。

大家坐下正吃着早饭,王招娣却出现在了大门口,探头探脑,一副受尽委屈的可怜样。

王保兴看见大女儿畏缩的模样,心中有些讪讪,忍着身旁媳妇冷冽的目光道,“招娣,快过来吃早饭啊,一会可还要去上工呢……”

“吃什么吃,一个大早都不见人影,一整夜都不知道去哪鬼混了。”刘玉兰一早起床就去柴房看了,没见人,就知道这个便宜女儿不是个省心的。

其实,刘玉兰原本也不是那么刻薄的人。

当年,她也是个活泼爱笑的女孩,时尚又漂亮。她从小在城里生活,家中有两个哥哥,她最小,受尽宠爱。

父亲是个中学老师,有分配的宿舍。

从小到大,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四五十年代,她一个女孩子也能读完初中,可见一斑了。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父亲在她初中毕业的那一年突然病重,也是哪一年,她为了高额的医疗费,匆匆嫁给了刚刚失去妻子的王保兴。

当年,王保兴一眼看中了漂亮大方的刘玉兰,为了能娶上这个媳妇,是花光了家底还借了一屁股外债。

而刘玉兰的父亲到底还是没有救过来。且母亲也随后不堪打击,郁郁而终。

一夕之间,刘家家破人亡。

刘玉兰刚刚嫁作新妇,就要接手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当上了后妈。

原以为条件不错的王家,却因为娶她借的外债,生活过得十分拮据。

婆婆因为彩礼的事,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各种挑刺。

最后,弟媳还闹了分家,外债也理所当然分在了他们大房头上。用婆婆的话,你们自己借的钱自己还。至此,生活更是艰辛,吃糠咽菜囫囵过着。

而自己父亲母亲接连去世,让她备受打击。

原本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姑娘,深深磨成了怨妇。

她心里怎能不怨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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