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所有研发人员自行提出的研发项目,必须是和这三条主要路线相关,其研究成果能够直接作用在研发路线上面的。
比如你提出要搞一种新型材料的测试,这种材料有可能提高电池的效率,那这就是符合第3条可持续性创新能源研发路线的项目,是可以批准的。
可你如果说想要拿高能粒子对撞机去找到高能粒子,那就和这三条路线没有关系了,这就按理来说绝对是不允许批准的。
这样的批准权限原本都集中在倪光南一个人身上,他认为这个项目符合三条路线之一,那就能够直接予以批准,然后给予经费进行研发。
黄老板本人因为信任倪光南,同时整个光电研究所也一直不断的有成果拿出来,个人终端的研发进度也很快,所以黄老板一直没有过多干涉,甚至都没有去进行过调查,直到今天这档爆发出来之后,才落得现在一片狼藉的状态。
谁能够想得到,在倪光南批准的一千五百多个项目里面,居然有超过2/5的项目都是与三条路线无关的项目呢?
当然了,其实黄鹤也能够大概明白倪光南的想法,首先是有些项目看上去确实模棱两可,似乎确实可能和路线有关,而倪光南是喜欢科研,同时讨厌麻烦的性格,觉得如果拒绝了肯定会非常麻烦,那就干脆批准了。
剩下的那些完全没有关系的项目,则多半是这些项目的负责人来找倪光南聊天,说自己的项目对国家未来的科技发展有多么的重要,这个项目和技术如果掐在外国人手中会被卡脖子云云,而这正是倪光南个人的死穴,他总是希望祖国的科学技术能够大跨步的发展的,于是哪怕明知道这个项目其实和三大路线无关,可倪光南想着就这么花费一点费用也不打紧,于是也就批准了。
结果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最终倪光南习惯成自然,只要项目确实有研究的意义,他几乎都不会去阻止,而是默认通过。
当然了,通过审核可以确定,倪光南审核批准的所有项目都是确实对科技发展进步有着推动意义,从来没有批准过任何无聊的,毫无意义的,比如研究什么个子矮和秃头之间有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之类的项目,那都是一概不批准的。
不过倪光南也没有想到,这些项目里面其实还有一些包藏祸心,恶意借用公司资源给别人研究的项目,最终导致负责人锒铛入狱的情况什么的。
总的来说,倪光南或许确实是一个好人,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负责人,更不适合拿着项目审批的权限。
事实上黄老板在此事件之后,也不认为将这样一个权限放在一个人手中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因为一个人的人品就算再高洁,那他也是有着自己的喜好和倾向的,那么就会天然的按照自己的喜好与倾向以及性格特点来做事。
而且想要欺骗一个人也非常容易,只需要把项目包装的非常贴近三大路线就行了,而一个人所有项目的话,又势必会出现精力不足,无法对所有项目全都严格审核的情况出现。
于是乎,这一次的改革就酝酿而生了,其中审批制度就成单人审批,直接变成了群体审批的制度。
这个制度其实参考了西方的陪审团制度,根据公告表明,所有项目来源依然是分为两种,其中一种的集团层面下达的项目,这是最高级别的项目,研究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研发人员负责。
而研发人员必须无条件的优先履行集团下达的研发任务,不得有任何推迟搪塞。
至于第2种由研发人员自己提请的项目,则首先要进行项目公示,该项目会在整个内网的网站上面进行公开,所有拥有内网权限的人员都可以浏览项目,如果觉得这个项目与三大路线无关的话,可以对项目进行命名举报。
当举报人数达到一定标准之后,该项目就会自动进入加强审核环节,直接交由集团总部,又江南集团总部来进行审核确认。
而如果项目通过了公示的话,则交给研究所所长进行单独的审核,如果单独审核不通过,要么就直接放弃该项目,那么提交人可以直接将项目送到集团总部,由集团总部负责审核。
不过这个后果就比较严重了,如果总部审核通过的话,那研究所的所长就要接受调查。而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话,则提前审核人会受到相应的调查,相应的调查同时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处分。
最后,在通过了公示和所长审核之后,就要进入陪审团审核的环节,研究中心的自动程序会自动抽取20名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
这20名工作人员会避开项目相关人,从其余的研究人员中完全随机的进行挑选,哪怕是刚刚进入研究中心一天,也能够有相同的几率被挑选进陪审团之中。
之后项目提请人本来要和20位陪审团成员进行审核会议,在会议上详细阐述自己项目的目的,费用,和三大路线的关联性等等,最终由20位陪审团成员进行投票决定,有超过60%的陪审团成员投票认可,则项目通过,报给总部进行最后的批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