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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劝学】

不得不说,这个朝代对读书人实在是太优待了,劝学手段也足够实惠,以至于让他有种不好好读书就对不起朝廷,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人民的犯罪念头。

拔步床是旧的,但被褥却是棉的,还有皂角洗过的淡淡香味,整个环境与燕西村天差地别,外间灯架上的烛火早就熄灭了,但王易还是有些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也许是太久没有在如此舒适的环境中睡过了吧。

王易自嘲一笑。

扭头看睡在里面的赵暄,那睡的真叫一个香,抱着薄薄的丝质被子,不住流着口水,时不时还露出邪魅的微笑,也许是在梦里梦到了曾经富二代的奢侈生活吧!

王易无眠,也不强迫自己,走到书桌前重新点起蜡烛,拿出书本,继续温书。

不得不努力啊,若自己也中了秀才,就也能独自享受一座惬意小院落了。

……

清晨鸡叫三遍,王易就醒了,伸手一碰旁边,却发现赵暄也早就起床,外面传来打水的声音。

看来,赵暄真的彻底改变了原先的富二代习性。

出的门来,赵暄从前院打了洗漱的水,拿出洗漱工具正在刷牙。

刷牙用的是青盐,牙刷也不是什么发明创造,就是猪毛做的,很容易掉毛就是。

洗漱时,见对面胡山也起床了,与他打了声招呼,又从院子角落找了根木棍进房。

正在王易疑惑时,就听见对面房里传来胡安的惨叫:“哎呀,别打了别打了,爹,我起,我起来就是。”

王易微微一笑,有你爹当你的“书童”,我就看你怎么出去鬼混。

怎么说呢,对于胡安,王易固然不是很喜欢。但也不会因为之前的劣迹就去讨厌他。更何况,自从过了县试之后,这胡安读书还是非常勤快的,比起之前要懂事不少,见面也是“易哥儿”长“易哥儿”短的,很是礼貌。

伸拳不打笑脸人嘛,以和为贵。

洗漱完毕后,王易在书桌前开始晨读,赵暄则郁闷地在房间里打转转。

转了不知道第几圈,王易终于忍不住了:“你这是痔疮犯了?”

赵暄无奈地说:“当书童真无聊,我现在睡又睡不着,咋整?”

“你去书架上随便拿本书看看嘛。”

“别了,看到从右往左还是竖着排列的文字,我脑袋都疼。”赵暄连连摇头,道:“再说了,全是字,连个插画都没有,读着实在没劲。”

“现在好像也快到卯时了,你出去转转吧。”王易也只能无奈地说。

“好咧,就等你这句话了。”赵暄笑嘻嘻的几步跑了出去。

王易苦笑摇头,继续看书。

到了日头偏上,客栈伙计送来早餐,的确不错,有豆饼和面汤,还有几个像后世油条的东西,另外特地还给洪礼忠、王易和胡安三人额外准备了豆浆---读书人的优待随处可见。

吃罢早饭,赵暄还没回来,此时王易要去办理后天考试的考牌了,也不等赵暄回来,只跟客栈伙计交代一声,便随着洪礼忠出门前往府学。

出门便见一道彩霞挂在天边,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胡山瞅了一眼便又回去取雨伞,这才跟众人往前走。

白天的燕州府城显得更加繁华和热闹,特别是在这即将府试的府学街上,卖炸糕的吆喝着,卖早饮的招呼着,挑着各类吃食的货担也在沿街叫卖……顺着府学街两边店铺也纷纷开张,拆卸门板的声响,伙计之间互相打着招呼,这些声响与沿街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显得那么生机勃勃,富有朝气。

人群中,有嚼着吃食脚步匆匆赶早工的汉子,也有提溜鸟笼步履悠闲去吃早茶的富公子,还有那起了个大早,准备往道观寺庙烧香拜佛的妇人少女,亦或者是提着菜篮米筐,着急忙慌赶早市采买一天新鲜吃食的各色人等……

府学街在城东,广济门的水道从南边进来,正好顺着护城河流进这里,所以府学街边上就是引了护城河河水的点墨河。

点墨河河水泛着翠绿色,并不是漆黑如墨,只是跨过河上的聚贤桥和勤学桥,便是府学宫,是文人汇聚之地,学子常在河边洗笔点墨,所以便称之为点墨河。

府学宫是占地百亩的房舍结合体,学宫前有一座巨大的三门牌楼,牌楼四平八正,三门两肩,五座飞檐,九对鸱吻一对朝风分列其上,牌楼中书两字额匾---“至圣”,额匾下的石柱上分列对联---“文教风行绛自振,英才林立礼为罗。”

牌楼后两侧的房舍就是府学宫的府学场馆,登上十六级石阶,再通过一道不宽的礼学门,就是燕州府举行府试、院试,还有乡试的府学宫。

每年参加府试的考生可不仅仅是当年过了县试的童生,还有往届屡试不过的老童生,据说最多时还有过上万人赴考的盛况。所以作为考场的府学宫不得不修建的如此巨大。

今年名录上参加应试的也有四五千人,所以府学两侧的房舍内来来往往都是童生。

具结,认选,取考牌,定座次……一系列的流程走下来,时间快到了正午,王易已经是汗流浃背,头上文士帽内束好的发髻都快散了。胡安更是不堪,原本爱惜无比的文士长衫直接散开襟扣和腰带,站在牌楼下不断用手扇风。

“在至圣先师之地衣衫不整,成何体统?!”洪礼忠走过来就拉下脸怒斥。

胡安赶紧束手身前,躬身致歉,不敢反驳。

洪礼忠很有做老师的觉悟,这么热的天,一样文士冠、儒秀衫,虽然鬓角汗珠簌簌而落,但依然一丝不苟,脸色如常。

这份静气的功夫的确很值得王易学习。

不单单他的老师这样,周遭走过许多穿着代表秀才身份的儒秀衫的人,也是这样,一派风雅从容,脸上永远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神色。

当然,狼狈的也不少,比如刚好走过聚贤桥,往牌楼走来的这一位,没戴文士冠,甚至头发也没束,就这么披头散发地招摇过市,身上的儒秀衫穿成风衣,一走动就随风招展,若是再露个长满黑毛的粗腿,那就是星爷的御用如花来了……

周遭的人走过,纷纷侧目而视,他丝毫不以为意,圆胖的脸上反而带着促狭的微笑,微闭着眼,很是悠然自得,嘴里还大声吟诵着:

“凌扶摇兮憩瀛洲。要列子兮为好仇。餐沆瀣兮带朝霞。緲翩翩兮薄天游。”……

在后世经历过杀马特家族的摧残,也承受了火星文的折磨,这点非主流的派头,还无法让王易那颗备受摧残的坚韧之心产生一丝波澜,倒是对吟唱的诗文很感兴趣,但一时间却想不起来在哪里看过,便问洪礼忠:“恩师,不知那人吟诵的诗句是……”

王易话音未落,却见洪礼忠诧异地望着那个非主流如花,片刻吃惊后,有一丝犹豫,但还是踏前几步,躬身作揖道:“蔺兄久别经年,别来无恙!”

如花原来姓蔺,他停下脚步,微闭的双眼睁开,居然还有眼屎!

“呀,原来是洪生,今科又来赴考么?”

蔺如花笑盈盈地受了洪礼忠这一礼,也不还礼,反而用带着眼屎的眼睛转向后面的王易等人,笑容倏地敛去,带着悲痛神色对洪礼忠道:“今科还带了弟子前来?洪生,这又是何必呢……你一人受这科举八股之苦便罢了,何必再带着他人误入歧途?这可算是误人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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