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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陈公子

路一因无相梵天决听洪开泰提起过天目剑派,是江湖八大剑派之一,掌门陈正华,成名绝技是天目派的七字剑决。

第一任剑盟盟主何天行神秘死亡后参与剑盟盟主之位的争斗,被赶来长老会兴师问罪的何天行之子何樵一剑刺伤。

听了洪归尘对陈公子的介绍,路一心里隐隐有些担忧,倒不是忌惮他的身份,而是担心剑盟因为落星刀猜测出玉儿的身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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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华已经快六十岁,当时参加八大剑派会盟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七字剑决却已经是炉火纯青,在江南道难逢敌手,经常是牧王谋士荀飞鱼的座上宾。

当上剑盟长老之后更是心高气傲,鲜衣怒马驰骋江湖觉得人生好不得意,所以何天行离奇失踪也好,死于非命也罢,他的心里都隐隐有些快意,这是一个好机会,因为他觉得凭自己的实力和手腕当一当剑盟盟主也没甚不可。

所以当时在长老会,陈正华是第一个提出来重选盟主的人,而就在这时何天行的独子何樵一人仗剑闯进长老会,剑尖对准的自然也是在长老会声音最响的他。

那时陈正华快到三十岁,无论是精力还是剑决都自认为应该是最为巅峰的时候,所以他有些轻敌,昆仑剑派实力虽然在八大剑派居首,但那是因为有何天行,一个初出茅庐名声不显的何樵能有多大的能耐。

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何樵只用了二十招就伤了第一个出头的长白剑派掌门莫天干,用了三十招又一剑刺中陈正华。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次受伤,天目剑派反而因祸得福地躲开了第一届正邪试剑大会,实力基本得以保存,最近二十年一跃成为八大剑派实力榜的前三甲,世间事不能不说是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陈正华被何樵刺中的位置很尴尬,刚好在大腿根之间,虽然只是剑锋划破一点儿皮,没有真正伤到他的根本,但心里的阴影却让他在夫妻之事上心有余而力不足。

所以养好伤之后一直就没有子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况且陈家好几代都是一代单传,由不得他不着急,直到四十岁的时候才寻得良药,夫人生出一子,自然是宠溺万分。

陈公子从小就眉目如画明眸皓齿,天生的男人女相,长相异常俊美,比同龄的女孩儿更加粉雕玉琢,惹人怜爱,又天生喜静,喜穿红衣,但是脾气偏偏极为易怒。

不过陈公子的武学天赋极高,十一岁已经领悟透彻七字剑决,十三岁已经在门派内少有对手,十五岁更是单身一人剑挑江南绿林十二水寨,据说刺死每个水寨头目都没有超过十招,一时风头无两,被尊为江南武林第一公子。

按照道理说得子如此理应开心,可陈正华却开心不起来,因为陈公子随着年龄增大,变得愈发阴柔起来,每天穿着红衣,薄施粉黛,说话都细声细气的,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有时候都有些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江湖上背地里说各种风言风语。

陈公子确实是一个极为讲究的人,出门都是轿子代步,从不骑马,因为他觉得让地面的脏东西碰到他的鞋上是一件很不可饶恕的事情,而马掉落的毛发钻到衣服里,衣服还怎么能再穿呢?

今天他很早就坐着轿子来到南城的凝露台喝酒。

凝露台是北江最好的酒楼,最便宜的一壶酒都要五两银子,而五两银子可以在普通酒馆买足足五瓮酒水了,但是没有人会在凝露台说东西贵,哪怕心里暗骂不止,嘴上也得说这东西物有所值,能到凝露台吃饭的人好意思说自己缺银子?

贵自然有贵的道理,首先凝露台老板本身就是一个风姿卓绝的美人,而且长袖善舞,江湖上有一个极为响亮的名头叫玉玲珑,见过她跳舞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冰肌玉骨。

其次凝露台的每一个小厮和丫鬟都是千挑万选,然后经过严格训教选拔出来的,无论是容貌长相、言谈举止还是礼节礼仪,都让人无可挑剔。

陈公子每次来都只会去凝露台长年给他单独留下来的紫荷苑。

今天有客人到访,原因是一把他花了二十两金子购买过来的一把刀,刀不长,也没看出什么特殊,但是刀鞘上的那颗宝石他特别喜欢,感觉和自己的容颜相得益彰,所以他不打算退回去,无论谁来!不过丐帮传来的话,面子总是要给一些的。

路一独自走进凝露台大厅的时候,真的有点不好意思再迈步,虽然本身也喜好洁净,但脚下软绵绵的乳白纯毛地衣还是让人有些不舍得下脚,而身边两个二八美婢脸上始终挂着温柔的笑意,保持同样一个迎客姿势等着他迈步先行,没有一丝的急躁不耐之色。

今天并没有带着玉儿,不知为何,越是了解陈公子越是觉得这不是一个好打交道的角色,所以还是独自前来。

推开门的时候,身穿一袭绣花红袍的陈公子正在喝茶,很优雅的喝茶,三根修长白皙的手指托着一个精致的汝窑茶杯轻轻转动,茶杯升腾的袅袅水汽将原本就眉目如画的精致面孔衬托得愈发朦胧。

听见开门的声音,陈公子细长的双眸微动,冷淡的眼神飘了过来,看见路一之后微微一凝,放下茶杯,温言道:“你就是今天过来拜访我的客人?”

路一还没有回过神来,虽然过来之前洪归尘已经把陈公子说得很邪魅,但是真正坐在他对面之后才发现,那些形容的话和真人比起来是多么的苍白,所以听到陈公子的问话,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

陈公子眼眸微眯,看着有些发呆的客人冷声说道:“你是在看我的脸?”

路一猛然惊醒,有些歉意的笑了笑:“不好意思,我走神了,公子真是……漂亮。”

这话出口,路一心里有一点点后悔,不过更多的还是觉得理应如此,因为脑海里除了漂亮两个字,实在是想不出其他什么形容词。

陈公子哦了一声,看不出喜怒,伸手将一个长条形包袱提起来放在桌上,包袱是用极好的丝绸做的,上面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路一不解的望向陈公子。

陈公子嫣然一笑,仔细打开包袱,里面露出一把剑和一把刀,剑长三尺,剑鞘花纹繁复,剑锷是一朵玫瑰的形状,刀自然就是端木玉的落星刀。

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落星刀刀鞘上的那颗流光溢彩的宝石,陈公子脸上笑意更浓,看了看路一问道:“公子觉得这颗宝石漂亮吗?”

路一点了点头,诚实的说道:“确实很漂亮,不过我觉得以公子的容颜无双,已经不需要这些东西来衬托。”

陈公子掩嘴笑道:“你真会说话。”

路一突然有点想吐,觉得自己开始说出口的那句话是不是有点太不要脸?

“所以我给你一个取回这柄刀的机会。”

陈公子重新端起茶杯开始优雅的喝茶。

路一正色道:“陈公子请说。”

“给我做一年的仆人,我就把这刀赏赐给你,你觉得如何?”

“我想知道还有没有第二种办法。”

陈公子仔细看了看路一的神色,叹了口气,指了指包袱里的那柄长剑:“问它。”

路一点了点头,起身说道:“三日之内,定再来拜访!”

说完头也不回的下楼离去,觉得再多待下去会控制不住心里那股腻歪恶心的感觉。

洪归尘听路一描述完两人碰面的经过,眼神玩味的说道:“难道传闻是真的?”

狗子捂着嘴偷笑,然后惊讶的发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笑一下也需要装模作样的捂嘴了?心里暗叫晦气,连连甩手。

路一看着一脸暧昧的洪归尘无奈的说道:“大哥,你可以正经一点吗?”

三人相互望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倒是端木玉好奇的问道:“大哥哥,那个陈公子真的很漂亮吗?比玉儿还漂亮吗?”

路一蹲下身,捏了捏玉儿脸颊,笑道:“这怎么能比?玉儿是丽质天生,当然是最漂亮好看的啦。”

端木玉崔下头,嘴角微微勾起,双手绞着手指头:“大哥哥,我饿了。”

狗子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掏出一串冰糖葫芦,在玉儿眼前晃了晃,笑嘻嘻的说道:“叫大哥哥就给你吃。”

端木玉皱了皱鼻子,哼了一声,过了一会才低声叫道:“狗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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